书刊流通阅览
校园一卡通是读者进馆借阅凭证,读者借阅时须出示该卡。石湖校区图书馆门禁处需刷校园一卡通方可进入。
新入校学生(含本科、专科及研究生)可凭借校园一卡通直接借阅。
新入职教师需到图书馆总服务台注册,才能开通一卡通借阅权限。
为防止图书乱架,读者在书库入口处自取代书牌方可入库。将代书牌放在所取图书的位置上,翻阅后如不想借这本书,请将书放至原位,并取回代书牌。查找完所借图书后,到库室入口处还回代书牌。
书库图书均按图书的索书号有序排放。为防止图书乱架,读者在书库入口处自取代书牌方可入库。将代书牌放在所取图书的位置上,翻阅后如不想借这本书,请将书放至原位,并取回代书牌。查找完所借图书后,到库室入口处还回代书牌。
OPAC馆藏书目查询系统可帮助我们查询图书馆的馆藏书刊信息。查询方法:登录苏州科技大学图书馆主页,点击“馆藏目录”进入馆藏书目查询系统,可通过题名、责任者、出版社、分类号等途径查找,了解我校图书馆都收藏有什么图书或期刊及书刊的分类号、具体馆藏位置等详细信息。
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以下原因之一:
1.新书,尚在典藏中,还未上架流通。
2.校区间通借通还,还在路上。
3.正被读者取出阅览。
4.错架。
对于馆藏状态为“可借”,但在书库内却找不到的书,可在各书库服务台登记,由图书馆进行补采。如果事后找到该书或补采到书,图书馆会通知您。
本科生可借8册;研究生可借阅15册,教师 20 册,正教授 25 册;
本科生借期1个月,可续借一次1个月;研究生借期 2 个月,可续借一次2 个月。
正教授借期12个月,可续借一次6个月;教师3个月,可续借一次3个月。
教师研究生阅览室需刷校园一卡通卡进入,读者范围为教师、研究生和大四学生,低年级本科生暂时不能进入。
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点击进入“我的图书馆”,进入读者个人图书馆后,点击“书刊借阅”,即可以看到本人所借图书的索书号、书名、还书日期。
读者初次登陆我的图书馆,用户名和密码均为一卡通卡号(学生为学号,教职工为工号),密码在进入系统后可由读者重新设置。
如遇密码不正确无法登陆,可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重置密码。具体致电图书馆0512-68411210或0512-68418373咨询。
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点击进入“我的图书馆”。
读者初次登陆我的图书馆,用户名和密码均为一卡通卡号(学生为学号,教职工为工号),密码在进入系统后可由读者重新设置。
如遇密码不正确无法登陆,可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重置密码。具体致电图书馆0512-68411210或0512-68418373咨询。
我忘记书到期了,结果罚了款,图书馆可不可以给我提醒一下书什么时候到期?
在图书馆主页点击进入“我的图书馆”(用户名为校园一卡通卡号,初始密码同卡号,学生的即为学号),即可进入读者个人图书馆,查找到个人借阅书刊情况和状态,如您在“证件信息”里留下了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,并进行了邮箱验证,即可收到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发送的借书到期与预约到书的通知。特别提醒:到期提醒需要验证邮箱后方能生效。
不允许。为加快图书周转,使更多读者利用图书,读者在还一本书的同时不能马上将其借出。
为方便读者,图书归还时间在寒暑假期间的,可顺延至新学期开学两周以内办理归还手续,不作超期处理。
因图书馆资源有限,为加速图书流通,对续借规定如下:图书到期只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同原借期,续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。
续借手续可在图书到期前携书来馆办理,或在网上自行办理。
网上续借办理方法:网上续借需在图书到期前14天之内进行,具体办理方法:登录到苏州科技大学图书馆的主页,点击进入 " 我的图书馆 " ,初次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一卡通卡号。点击“书刊借阅”,浏览已借图书的题名列表,点击欲续借的图书,再点击续借按钮即可完成续借。
如果您添加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,亦可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续借。
可以。联机公共书目查询系统提供续借功能,本校读者在任何一台联网计算机上都可自行办理续借图书的手续。网上续借办理方法:网上续借需在图书到期前14天之内进行,具体办理方法:登录到苏州科技大学图书馆的主页,点击进入 " 我的图书馆 " ,初次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一卡通卡号。点击“书刊借阅”,浏览已借图书的题名列表,点击欲续借的图书,再点击续借按钮即可完成续借。
如果您添加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,亦可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续借。
目前,图书馆预约图书只针对通借通还读者。要借阅其它校区在馆图书,读者在图书馆主页的“馆藏书目查询”系统上查到所需借阅的图书后,将该书的索书号、书名、馆藏地(校区)记下,凭本人借书证到指定的“通借通还办理点”预约登记。“馆藏书目查询”系统还可以进行网上预约,网上预约完成后,应及时前往所在校区“通借通还办理点”向工作人员说明该书已网上预约。办理好预约登记和“通借通还”手续后,读者须及时查阅“馆藏书目查询”系统,了解所借图书到馆情况。读者须在图书到馆七天内(不含周六、周日)来馆办理借书手续。
校园一卡通是读者进馆借阅凭证,读者借阅时须出示该卡,无需另外办理借书证。
校园一卡通遗失,应及时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和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挂失手续,并在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补卡手续,以避免图书被他人冒名借出,使您的利益受到损失。
校园一卡通证损坏或照片缺失,致使借书功能失效,应及时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补办或修复。照片缺失应尽快上传。
校园一卡通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、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,只限本人使用,严禁借给他人。如发现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进馆借阅,工作人员有权扣押该卡,由校园一卡通本人领回,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。校园一卡通应妥善保管,如因转借或保管不慎被冒用,后果自负。
可以。图书馆规定图书不能代借,借书需持本人校园一卡通。但可以请他人代为归还。
可以。石湖图书馆新馆二楼总服务台设有自动借还书机,读者可以自行在借还书机上办理借书或还书。
图书馆借阅台晚上均不办理借还书手续。但石湖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设有自动借还书机,读者可以自行在借还书机上办理借书或还书。
在石湖图书馆已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带出图书馆时,门襟系统有时会出现警报声响,这是因为借书时消磁不彻底或自助借阅时未消磁。读者可把书带到二楼总服务台进行消磁。
这是因为在办理自助借阅时,您图书摆放的位置不正确,图书条形码扫描成功,但图书未被消磁。
您在借阅前请详阅自助借还机边上的借还指南图。借阅时务必把图书书脊紧贴借还机的对角处,方可成功冲消磁。
使用自助借还机借书,需在指定位置放置校园一卡通,然后按指示要求扫描所借图书。放置图书请把书脊紧贴自助借还机对角处。
使用自助借还机还书,不需要校园一卡通。直接把图书按要求放到指定位置扫描成功即可。还书时放置校园一卡通若操作不当,会导致还了又借上。
使用自助借还机借书完成后,请务必点击“退出”。否则在您借书离开后几秒钟内,你的借书状态尚未关闭,其它同学有可能把图书借在您的卡上。
江枫、天平的书为封闭借阅,不冲消磁,所以带到石湖图书馆时门襟系统会警报。您可把书拿出来,向门卫出示说明即可。
极个别情况下,在书库里找的书,无法成功借出。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:采编数据处理不全或书刊状态为声明丢失。该书需要到文献建设部重新处理方可借阅。
按照学校规定,毕业、退学的学生或调离的教职工必须到图书馆归还所借书刊,处理各类违章后办理一卡通借阅注销手续,方可离校。
对于书刊借阅逾期,图书馆规定如下:借出的书、刊,逾期一天罚款 0.1 元。
在图书馆主页点击 “我的图书馆”(用户名为校园一卡通卡号,初始密码同卡号,学生的即为学号),即可进入读者个人图书馆,在“证件信息”栏目下点击修改联系信息,并留下有效的email,即可收到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发送的超期提醒。
您需要登录 “我的图书馆”(用户名为校园一卡通卡号,初始密码同卡号,学生的即为学号),进入读者个人图书馆,在“证件信息”栏目下点击修改联系信息,留下有效的email,并进行邮箱验证,方可收到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发送的超期提醒。
我馆目前规定:持有过期图书即停止读者借书。读者归还过期图书并缴纳过期罚款后将立即恢复读者借书权力。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不能办理该本书续借手续。
不可以。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过期都将影响图书的流通。为避免个人经济损失,请出差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,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,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还书。如遇不可预见事件而造成的图书过期,图书馆将视具体问题酌情处理。
读者请尽量保管好自己所借书刊,如不慎丢失,图书馆规定如下:
1.用同一版(期)新书(刊)(即书刊名、作者、出版时间、卷期、出版社等相同)抵赔,另付书、刊加工费5元 / 册。
2.1990年1月1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3倍偿;1990年1月1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5倍赔偿。
3.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版的孤本书、工具书、艺术类图书按原书价5倍赔偿;1990 年 1月1 日之前出版的孤本书、工具书、艺术类图书按原书价 10 倍赔偿。
4.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版的成套的一般性多卷书,遗失其中一本,如内容具连贯性的按整套书原价 2 倍赔偿;如内容无连贯性的按原书单价 3 倍赔偿。1990年 1 月 1 日 之前出版的成套的一般性多卷书,遗失其中一本,如内容连贯的按整套书原价 4 倍赔偿;如内容无连贯的按原书单价 5 倍赔偿。凡按整套书赔偿的未遗失部分仍归本馆所有。
5.外文图书一律按原书价 5 倍赔偿,原版书按赔款时外汇汇率计算赔款。
6.现刊丢失一本,按全年该刊总价赔偿,期刊合订本按图书赔偿处理。
7.赔偿金额不足 30 元的书、刊,以每册 30 元计赔。
8.遗失书、刊若逾期除按上述规定赔罚外,再按逾期天数计罚。
对于所借书刊损坏,图书馆规定如下:
1.将书刊弄脏、圈点、划线、涂抹、污损等,按每页 1 元罚款,情节严重的按遗失书刊相关条款处理。
2.剪、撕图书一律按原书价 8 倍罚款,现刊一律按该刊全年总价款;期刊合订本按总价 8 倍罚款,并写出检查,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,给予相应处分。
在图书馆主页“馆藏书目”(即进入联机公共书目查询系统OPAC)中检索到图书的书目记录后,在“馆藏地”一栏,即可看到该图书所有单册的收藏地点。点击相应的收藏地点,可看到该册图书的索取号和文献状态。
可以跨校区借阅。
为方便读者、实现各校区资源的共享,图书馆推出读者可在本校区借阅和归还其他校区图书的“通借通还”服务。读者可通过自行前往或在本校区委托办理的方式借阅其他校区图书。
可以。在任一校区借阅的图书,均可以在您所在校区归还。
为了方便读者,实现各校区资源的共享,图书馆实施了“通借通还”服务,读者可在本校区归还其他校区的图书。
不可以。为了方便读者,实现各校区资源的共享,图书馆实施了“通借通还”服务。在任一校区借阅的图书,均可以在您所在校区归还。
但归还时请注意:他校区图书不可以在自助借还机上归还,只能在石湖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人工归还。
图书馆期刊不外借主要是由于期刊的复本量低或没有复本,为了保障其他用户的使用权,国内大多数图书馆都不提供期刊外借服务。但馆内可提供复印服务,您可将有效证件抵押在负责借阅的老师处,即可取出期刊复印。
可以。期刊阅览室提供期刊、报纸的阅览。为方便读者学习,读者可以携带自己的书、包、电脑等入内。